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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请不要再集体性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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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的直销业再这样集体性的失语,中国直销政策环境上的改善,将会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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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珍奥被批事件已经过去一月有余,但其影响并没有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相反商务部“杀鸡儆猴”的作用初见成效。中国直销界因牌照的发放而重新迸发的激情因该事件的出现而迅速冷却。业界再次陷入异常沉闷的缄默。

商务部批评珍奥的两大“罪状”是:珍奥先于商务部网站发布“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像和公开发布批准信息;将企业申请直销部分商品的经营许可,夸大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多年来企业产品和经营方式的全面肯定。

第一条的理由其实是比较可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并不是国家的机密,为什么企业在获得之后不能公开?为什么必须要在商务部的网站上发布之后才能发布?即使不能事先发布,商务部在发牌之前也应该先向获牌企业说明。因政府自己的工作疏忽而把责任推向企业,而且还理直气壮,的确让人匪夷所思。

第二条的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珍奥之所以能够成为商务部批准的第一家内资企业,应该是与其他申请企业相比,包括产品质量在内的各方面都是最靠前的,商务部提出自己不能为其“多年来企业产品和经营方式”进行全面肯定,那么是不是代表商务部并不认为珍奥的产品是全部合格的?如果此推理成立,那么珍奥凭什么能成为内资直销企业的NO.1?如果推理不成立,那么就是商务部并不想为自己的审核结果负责。

不过,更让笔者没有想到的是,珍奥的负责人在面对媒体采访时,首先就表态“政府是对的”。笔者不知道这句话从陈玉松先生口中说出来时是真心的,还是外交式的辞令。但陈的表态,至少避免了政府对珍奥的再次批评。

如果这次事件是珍奥与商务部演的一出“双簧”,则另当别论。如果不是,那么笔者不明白,中国直销界为何如此缺钙,似乎连申诉的勇气都放弃!

中国直销界在经历了1998年“禁传”之后,似乎就患上了这种政策恐惧症。当中国直销法规被拖延实施;当本应是直销最核心的多层计酬方式被定性为传销;当政府宣布获得牌照并不代表可以进行直销经营……中国的直销界,尤其是企业界一片沉默。而且在公开的场所,除了郑李锦芬在2005年条例颁布的新闻发言会上坦言安利将继续说服政府开放多层次计酬外,其他的企业高层全是对条例惊人一致的称赞与支持,虽然他们在私下里对这样的条例感到深深的失望和不满。

对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而言,如何更好的管理和最大化地缩小行业管理成本,是政府制订政策的首选。但对于行业来说,则必须思考如何让相关的法规既能打击不法的传销活动,又能推动行业的正常发展,并积极与政府沟通。但中国的直销企业却似乎丧失了进言的勇气。

在笔者所接触过的行业中,没有哪个行业像中国的直销业这样,对政府的话如此的敬畏!这种敬畏,在笔者看来,似乎更多的是一种无原则的妥协,而妥协的背后,则是对规则的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笔者不知道这是行业的悲哀还是政府的悲哀,但这种局面的持续,必将极大地妨碍甚至断送中国直销业的发展。

如果中国的直销业再这样集体性的失语,中国直销政策环境上的改善,将会遥遥无期!

本文发表于《中国直销》2006年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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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7) 点击次数(4925)
评论(共7条评论)
  • Amen 说:复

    2006-10-12 09:59:50

    看来陈玉松老总还是回美国做传销更好!
  • 赵桐 说:直言不讳

    2006-10-12 10:34:36

    可谓一针见血!
  • 甄刚 说:政府当然是对的

    2006-10-12 11:04:57

    不砍你还砍谁啊?
  • 东方木子 说:zhiyan

    2006-10-12 12:21:00

    言之有理!顶! 两个条例公布执行已近一年了,中国的直销行业究竞是更乱了,还是在规范、健康发展?我们大家,特别是有关职能机构、企业、专家、高管等是否该反思、反省一下了,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检讨一下,究竞怎样才是中国直销的健康发展之路. 东方木子
  • 点石成金 说:无题

    2006-10-12 20:43:34

    明知是圈套,还要往里面跳,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 明知能力差,还要发牌销牌,除了是政府还能是谁
  • susan 说:

    2006-10-12 23:07:20

    法律偶尔也会有幽默的时候,所以政府也偶尔要幽默一下。只是苦了善良的忠厚的中国老百姓,乐坏了鼠辈们。
  • 恐怖 说:可怜

    2006-11-02 16:15:08

    可怜的中国直销商呀。可怜的中国直销企业呀。可怜的中国直销法规呀。可怜呀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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